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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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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“朱调解员,太感谢你了(le)!盼了这么多年的(de)房产证(fángchǎnzhèng)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(shèjí)69户业主、标的额(biāodìé)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。

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改造。当时,该村(gāicūn)与甲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(xiéyìshū)》,约定(yuēdìng)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以建成后的(de)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销售。

然而,随着该村原主要(zhǔyào)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(chéngdān)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的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(shíxiàn)。

这期间,业主们不断向甲公司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(sānfāng)矛盾尖锐(máodùnjiānruì),冲突不断,并诉至(sùzhì)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分担(fēndān)与(yǔ)执行配合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
“从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来看,判决并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(xiānxíng)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(huòqǔ)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立案庭(tíng)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(dàibiǎo)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

该建议(jiànyì)得到认可后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隔壁的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(tōngguò)“浙里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(jīné)巨大、历时(lìshí)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

拥有多年司法系统工作经验的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(cūnlǐ)和(hé)甲公司(gōngsī)的疙瘩解开(jiěkāi)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于“解决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

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专业问题(wèntí),单靠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(zhūjiànpíng)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(huìtóng)法院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多个部门召开了8轮(lún)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(lùnzhèng),确保方案(fāngàn)合规可行。
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(gèfāng)都能接受的“一揽子(yīlǎnzi)”解决方案最终(zuìzhōng)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费用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(jiǎoqīng)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

这场十年积案的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(shíjiàn)。何才宁(hécáiníng)介绍说(shuō)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(shèhuìzhìān)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(búshì)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

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主导的(de)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(sùqián),节省了(le)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部副(bùfù)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滔滔对此深有感触。

自(zì)2021年(nián)6月(yuè)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重塑、流程(liúchéng)再造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(jiàn)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(jiǎnshǎo)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(jiào)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

2025年6月,台州市(tāizhōushì)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(gōngzuòbù)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(xiànjí)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yìjiàn)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,办所有事”。

“该机制是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(yángé)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(de)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(lìliàng)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(xīnxíngshìxià)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(zérèn)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

来源:人民法院报·1版(bǎn)

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:黄维 项旭(xiàngxù) 王先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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